張靚穎和馮軻
張靚穎母親表示,張靚穎19歲時和馮軻結識,馮軻以包裝打造的理由接近張靚穎,認識不久后兩人就想要交往,當時馮軻跟靚穎說自己已經離婚三年了,后來證實一切都是謊言。此外,馮柯還在沒有告知張靚穎的情況下,變更了公司股權。
今天中午,馮軻就此事在微博中進行了回應。他表示關于婚禮舉辦地和舉辦時間的溝通一直都有,但他們確實還沒有及時把正式的邀請函送達張靚穎母親手中。
對于股權變更,馮軻表示考慮到公司實際發展融資需要,最終將股權調整為靚穎占40%,他表示,已經于2015年11月25日,經過北京漢坤律師事務所公證,所有馮軻婚前婚后財產,均歸屬于張靚穎與馮軻共同所有,所以少城時代的股權變更與否,并不影響自己和靚穎兩人的財產歸屬。
財產協議書
財產協議書
對于自己已婚之事,馮軻予以默認。他表示自己與前妻于2002年分居,之后達成離婚協議,各自開始自己的生活,并于2005年正式辦理離婚手續。分居期間,一直住父母家里。
他表示,“我與前妻于2002年分居,之后達成離婚協議,各自開始自己的生活,并于2005年正式辦理離婚手續。”馮軻稱,自己與靚穎認識是在2003年,一開始只是出于欣賞她,以為只會成為朋友,“而我對所有朋友自我分居開始就表示我已離婚,以免需要解釋太多的隱私。所以一開始跟靚穎也是這么說的,對于這一點,我必須向靚穎和大家鄭重的承認我的錯誤。而當我們真正在一起之后大約一年,靚穎偶然得知我未辦理完離婚手續,曾與我分開。”而張靚穎為了保護馮軻的隱私,不曾對外透露半句。